2010年7月10日 星期六

網路討罵,被罵之後再提告,藉以收取和解金

雅虎新聞連結
這濫咖有沒有那麼濫阿?!
嘴炮戰局明明是他挑起的,卻只因為他比較技巧性的迴避了一些不雅字眼,
居然能反告回罵他的人,並藉此收取和解金?!
沒能給這種人一個教訓就算了,居然還稱了他的意,
檢察官在搞什麼阿!!
就算被告真的有使用不雅字眼去侮辱濫咖,難道濫咖就都沒錯?
這很明顯的是誘導犯罪阿,
就算站在法律立場來看,錯的都是被告,
不過是網路嘴炮嘛,直接判被告要在侮辱了濫咖的討論區,
公開道歉不就得了?居然能搞到要付和解金?
是怎樣?是有被罵到精神衰弱、還是被罵出憂鬱症?
輕案重判,真是浪費司法資源

人家說「法律不保護好人、只保護懂法律的人」,真是一點也沒錯
最後居然只能「呼籲網友謹言慎行。」?!
真是令人生氣的新聞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